民间借贷纠纷,债权人该选择什么方式讨债
债权人选择的要债方式不同,结果也不一样,总有些人在商机面前总是瞻前顾后,纠结好一陈子,与那种豪爽的老总形成鲜明的对比,江西的冯总面对众多商机时,总喜欢思前想后,在与广东某企业的刘总交谈过后,原来冯总这样是有原因的,他们俩都有被欠债的经历,而且正处于债务清收的时期,由于有相同的遭遇,俩人很谈的来,而刘总的债务解决方法让他大开眼界.
由于外面的债务众多,让他对很多商机都不敢下手,而同样的债权人刘总,虽然债务也没有解决但是毫无顾忌,不是因为其资金雄厚,而是因为他委托给了专业的深圳要债公司,在短时间内完满到位的经历,对收债公司的能力毫不怀疑,而且对他们也有信心,所以就不用分心在债务这件事情上.
再来看看冯总的讨债经历吧:06年和债务人签订了合作协议,08年在不断追讨下只清还了一部分货款。09年冯总企业以法律的途径开始了追讨债务的漫长道路。而债务人已经转移财产,查无此人。
10年判决生效,无执行财产,成为进退两难的僵局。虽然在11年找到了债务人购买高级车辆的证据,也冻结了一部分其妻的财产但是与债务清还数额相差甚远,限制债务人处境,拘留......什么都试过了,现在是03年了,一直悬而未决.同样是债权人,为什么选择的方式不同对清收结果也大劲不同,选择专业合法的要债公司很重要,不用自己费心费神了,可以让花在收债时的精力用于开拓其他的事业,发现更多的商机.
民间借贷债权债务怎样继承
一、民间借贷的债权债务如何继承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当事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公证机关对民间借贷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证明,会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罚则,做到合同真实合法、手续完备、证据齐全,对违反法律规定的约定或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纠正。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民间借贷合同经过公证后,除非有相反的证据推翻该项公证,否则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被采信。
二、别外,《公证法》第37规定:”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若民间借贷合同中明确载明如果借款人归还借款或履行不适当,借款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内容,并对该效力进行公证,而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必经过诉讼。
这样可以促使借款人按时还款,也有利于出借人的权利实现。所以民间借贷合同的公证对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预防纠纷发生、保障借贷双方(特别是出借人)的权益有积极作用。
以上就是民间借贷债权债务如何继承,公证在民间借贷中有何作用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
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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